熟識我的人都很清楚我愛穿阿瘦的鞋子,雖然他的鞋子單價都很高,但因為工作需要久站,自己又鍾愛高跟鞋的關係,阿瘦的鞋成了我善待自己的好法寶,讓我可以穿得美美又不會鐵腿。

      但今年入夏開始,阿瘦的鞋就讓我失望了!首先,一雙去年暑假才買的涼鞋突然壞了,但鞋子穿久難免會損壞,所以我很平常心看待,只是每次送修都要一個月的時間,讓我覺得有些討厭而已,但還是送回去了。一個月後,四月多我拿到修回來的鞋子,第一次穿,同樣的地方又斷了,這下我可火大了,會不會太誇張,才修好立刻又壞,這確定有修嗎?我氣沖沖的送回門市,小姐很尷尬的收下鞋子,保證三週內會送回來,但前後加起來就超過兩個月,不等於不用穿了嗎?

      五月十號母親節當天,老公帶我到阿瘦買母親節禮物,我挑了兩雙涼鞋,也買了兩雙老公的休閒鞋,是個收穫滿滿的一天。其中有一雙白色蝴蝶結夾角涼鞋很好穿,是那天我很得意的戰利品,沒想到卻成為日後的炸彈!

      八月六日,莫拉克颱風襲台當天,早上還在上輔導課,中午還跟同事聚餐,下午回家時就大雨滂陀,好不容易趕上最後一班公車,在狂風暴雨中我勉強走到社區門口,當時雖然有撐傘,但也已經全身濕透,正當我要走進社區大門時,啪的一聲,鞋子夾腳處斷了,真是屋漏偏逢連夜雨,不過幸好是在自己家樓下,我拖著難以行走的鞋子勉強進入電梯,心想:「雨有大到可以讓一雙涼鞋斷掉嗎?」週六父親節要回台北之前順道去了一趟阿瘦送修,唉!又要等一個月了!

      九月初鞋子終於送回來,我去門市拿鞋子時就覺得不太保險,因為夾腳處還是狠不牢固的樣子,但小姐說這就只能修成這樣,我也就相信他的話回家了!當時真不該輕信門市小姐的!隔幾天在學校我就覺得鞋子好像怪怪的,但已經穿來上班了,也只能祈禱他不要發生什麼事,讓我撐到回家,但事與願違,在我去上廁所的途中,鞋子的夾腳處就這麼斷了,旁邊的學生看著我拖著一雙壞掉的鞋子,心裡應該很納悶吧!接下來的課我只好穿著辦公室內放的居家拖鞋在校園遊走,真是有夠丟臉的,甚至還要穿著這雙拖鞋出校門搭車回家,真是糗爆了!不過也還好辦公室有放一雙拖鞋,不然要我赤腳去上課嗎?

      週末,我氣呼呼地到門市送修,小姐也是非常無奈地收下鞋子並承諾兩週內會修好。大概過了兩週吧,門市小姐打電話來說總公司願意讓我換其他雙鞋子,但我就只想要那雙涼鞋啊!但畢竟已經九月,春夏的鞋款多已缺斷貨,所以小姐說要幫我調新鞋子,但可能需要一段時間。就這樣,我在十月初拿到一雙全新的夾腳涼鞋,但天氣已經轉涼,似乎也沒多少機會穿它了,唉!

      本以為這個荒謬的劇碼會就此打住,但悲慘的還在後頭呢!十月十四日我和妤約好去吃飯、逛街,在這之前,我這雙涼鞋不會穿超過五次,因為當天逛街會試穿鞋子,我想說穿夾腳涼鞋會比較好穿脫,結果卻是個嚴重的錯誤。我和妤來到遠百的停車場後,就在我們等電梯的同時,我不過動了一下準備往前走時,鞋子的夾腳處又斷了!天啊!這不是一雙全新的鞋子嗎?怎麼又斷了呢?為此,我只好先到一樓買鞋子,過程中還好有妤扶著我,不然我真不知道該怎麼安穩地走到一樓啊!

      當晚,老公來接我後,我們就直奔阿瘦門市,品質怎麼會這麼爛呢?我非常生氣地向小姐抱怨,小姐這次更無奈了,我想他一定也很納悶鞋子怎麼一直壞吧!小姐跟我承諾這兩天一定會有回覆,不會讓我等太久。果然,隔天我就收到阿瘦的電話,他說總公司要我換一雙鞋,我可以去挑一雙同價格的鞋子,如果超過當時的價錢再補差額。但我對這樣的回覆非常不滿,首先,這根本沒有「賠償」,我因為這雙鞋出了多少糗還額外買了一雙鞋,造成的不便並沒有得到任何回應。其次,「超過的金額要補差價」,夏天和冬天的鞋子本來價錢就有差,那豈不是要我多花錢嗎?

      我駁回小姐給我的答覆,說我不能接受這樣的處理。小姐敷衍我說那他再問問總公司好了。週五沒有電話,等到週六阿瘦門市的小姐才打來,依舊是同樣的內容,我氣憤地回他:「這完全沒有賠償啊!」小姐趕忙說:「我們會送你一張六五折的券。」我冷冷地說:「我現在根本不想穿你們的鞋子,品質這麼爛,我不知道哪一天它會不會要突然壞了,那種心理負擔太累了!況且六五折的券也是要我再去花錢啊!這根本沒有任何誠意。」小姐反問我:「那你想要怎樣的賠償?」我說:「要不除了原本的這雙鞋,再陪我一雙同樣價格的鞋子,或是不限金額讓我自己挑鞋。」小姐似乎無法決定只好回我:「那我請總公司跟你聯絡好了。」「我非常樂意!」就這樣結束對話。

     接下來幾天我並沒有收到任何電話,直到這個星期四出現一個未接來電,我原本以為是中午請病假的學生家長打來告知是不是H1N1的,回撥才知道是阿瘦的門市,小姐這次有些不客氣地說了和上次一樣的內容外,還說如果不願意換另一雙,因為我當時是用他的禮券活動「第二雙兩百元」買了兩雙鞋,所以2950加200再除以二,可以退我1575元。我聽到這樣的回答真是氣爆了,但礙於是在辦公室,我壓抑住自己的怒氣小生地說:「這完全沒有賠償啊!」沒想到小姐更惡劣繼續說:「其實是應該只能退你200元的,但這樣比較不划算,所以才請你來換一雙……」他話還沒說完,我就說「我直接跟你們總公司聯絡。」就掛上電話了。

      怎麼會有這麼不要臉的公司啊!我立刻上網找阿瘦總公司的客服電話,誇張的是竟然沒有!只有網路的留言系統,好吧!那我就在網站上留言好了。留言中除了簡單敘述鞋子的狀況外,我還加上「若沒有個合理的處理,將投訴消基會並公告媒體」這句話,結果週五就有回應了!

      雖然兩次我都沒接到電話,但我一回撥果然都是阿瘦總公司打來的。總公司的人在跟我確認是哪家門市後,約莫傍晚五點給了我一個勉強可以接受的答案。因為當天我們還有買老公的鞋子,價錢是4950,所以總公司同意讓我以4950這個金額為上限去挑鞋子,而且客服人員非常客氣、不斷道歉,算是稍稍降了我的怒氣。其實我們也不打算獅子大開口,只是要個合理的賠償,畢竟我也是阿瘦的老客戶了,如果因為這個事件讓我從此不買阿瘦的鞋子,吃虧的不還是你們嗎?雖然我們只是沒什麼份量的一介草民,但這樣的壞名聲難道不怕一傳十、十傳百而壞了自己的招牌嗎?

      我甚至懷疑門市根本沒有跟總公司聯絡,不然為什麼結果差這麼多?還是真的是因為那句「公告媒體」呢?這個世界難道就只會欺負那些默默忍受的人嗎?一定要有吵才有糖吃,一定要怒目相向才願意面對錯誤嗎?我不想老是當那個跳出來大喊「正義在哪裡」的人,如果事事都能理直氣和得處理,我也不需要理直氣壯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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