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真的很討厭這個學校!從來沒有一個地方讓我這麼沒有認同感,沒品又沒能力的老闆把學校搞得烏煙瘴氣,再加上一堆奇怪的手下,最好是有人願意為這個學校賣命啦!自私、無恥、下流兼齷齪!

      今天一到學校才剛進班上,學務主任就把我找出去,他很客氣地跟我說要我早一點到校,因為老闆很生氣我每天「遲到」,要是這段時間學生出了什麼事,誰負責?我當下就一個火大,我都在正常上班時間到校,哪一天遲到了?哪一條法律規定我要七點半到?法律明明規定八點才是導師時間,八點之前都是學務處要負責的,就算出事也是學務處要扛,你自己沒有擔當,就把責任怪到我身上,也太離譜了吧!

      況且我們班明明就很乖,他們都很安分地在寫考卷,沒人吵鬧,也沒人作亂,請問你是有什麼意見啊?無恥的老闆還跟學務主任說「你跟他講會有用嗎?」既然知道主任跟我說沒用,那有辦法你自己來找我啊!不敢來找就不要說風涼話,我就看你敢不敢來找我?癟三!更誇張的是,他竟然請主任跟我說「你就叫他早上七點半一定要到校,放學鐘一響就可以走人!」這是什麼態度啊!我為學生做這些都是我應該、活該的就對了,那聯絡簿就不用寫札記、也不用練作文啦!平常也不用關心、輔導學生,反正公事公辦,我只是來上課而已。真是有夠無恥,這種話都說得出口!

      早自習才被疲勞轟炸完,上完第一節課想說趕快來改聯絡簿,人事主任又來找我,說我們班有家長打電話來反映說我都很晚放學、早上都遲到。本來主任一講晚放學我就猜到是哪個家長,但後面的那句話我個人覺得應該是「老闆」要他硬加上去的吧!我跟主任解釋完晚放學的這件事之後,我想有大腦的人都知道問題出在那個家長(因為他已經打過太多次電話,但就是沒有打給我啊!),但人事主任一直把焦點放在「早上遲到」這件事上,我太瞭解他的意圖了!所以很嚴肅地跟主任說:「哪一條法律規定我要七點半到校?」主任支支吾吾地說:「這是約定俗成,大家的習慣啊!」我說:「沒有這回事,我在台北時也是八點才到校,之前都是學務處負責。」主任立刻說:「學校這麼大,學務處怎麼可能?況且新竹「應該」是有規定的,像是三民、成德都有。」我說:「那也是他們自己規定的,法律就是沒有明文規定。」

      後來我實在不想浪費我的時間跟他唇槍舌戰,只好把話題再轉回晚放學這件事上,但說實話這件事也讓我非常生氣,因為我質問主任家長怎麼會知道我早上幾點到校?主任說一定是學生跟家長抱怨的。我心想不太可能,但轉念一想,人生沒有絕對的不可能,雖然學生們都知道我家兒子的狀況,而且這個學生很乖,但知人知面不知心,誰知道他會怎麼說呢?算了,既然如此,以後都不用放學,你們就自己超聯絡簿,自己約束自己,反正爛的也是你們,我做這麼多有人看到嗎?有人給過鼓勵過什麼,既然如此,那就隨便吧!反正那是你的孩子,不是我的!

      更誇張的是,我就是不會開車也不會騎車,最重要是我一點都不想學,我做好我的本分、過我的日子,你們沒資格干涉我的人生!這樣的老闆和行政真的令人非常討厭,反正我就是七點五十才會到校,你要不就把我換掉,我樂得輕鬆,永遠可以不用當導師多好!換吧!趕快把我換掉吧!

      後來同事跟我說,老闆在某個班的家長來找老師「溝通」時提及:「某老師不算晚到,我們級導師也很晚到啊!」真的是非常過份!我是有因為這樣影響學生、影響校務嗎?我有因為這樣影響教學、影響孩子嗎?你如果因為個人原因討厭我,那也是因為你心術不正,才會怕我這樣正派的人,用這樣的卑劣手段實在是小人!不過,我不怕,反正我行得正、做得端,我沒有違法又合情合理!有辦法就直接來找我,不要來陰的,賤!     

      無恥之徒比比皆是,還真的想念台北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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