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彧幼稚園八月份的暑期班都會安排游泳、戲水課程,今年小彧說老師說可以帶水槍到學校玩,所以上週三我們就讓他帶去,果然玩得非常瘋,一整個開心啊!

      這週三又有戲水課,我們還是讓小彧帶水槍到學校,可是回家時卻只看到水槍的發射器,老師在聯絡簿上寫到因為有同學不能下水,老師經過小彧的同意後將水槍借給這些同學玩,可是A同學把它弄壞了,希望爸爸可以幫忙修理。不過因為星期三小彧忘記把水槍的主體帶回家,所以只能星期四再看狀況囉!

      星期四小彧終於把水槍帶回家,可是爸爸發現水槍即使把發射器裝回去也不能使用了,爸爸非常意外怎麼有辦法把發射器拉出來,這應該不是普通在玩,而是非常粗暴地拉扯才有可能造成這樣的損壞啊!所以我在聯絡簿上告知老師水槍已經不能使用,請老師處理後續相關事宜。

      看到這兒,大家應該都知道我說的「後續相關事宜」是什麼吧?就是賠償啊!雖然一把水槍沒多少錢,但是要讓孩子學會負責,即使是不小心把別人的東西弄壞也要負起賠償的責任,當然我們不在乎這樣的小錢,如果對方有誠意要賠償,我們一定會說不用的,只要讓孩子記取教訓、學會負責就夠了!

      可是今天早上我接到幼稚園老師的電話,老師問我「後續相關事宜」指的是什麼?我把想法告訴老師後,老師非常婉轉地說他們當下已經做過處理,也告知對方和全班同學,所以對方的部份已經處理完畢,不適合再做其他處理。我聽到一整個傻眼,難道就這樣結束這件事嗎?我跟老師說,在事情發生的當下你就應該告知A同學,如果水槍可以修好,那你只需要道歉即可,但是如果水槍修不好,那你就必須賠償,這才是負責任啊!老師又再委婉地說,當天其實有在聯絡簿告知對方家長,但對方家長也只說要小孩下次小心,所以可能沒辦法再有後續處理,不然他和另一位老師再買一把水槍給小彧好了!

      我告訴老師,不需要由老師做這樣的動作,我在乎的是學習負責的過程,而不是那一把水槍的價錢。不過老師似乎覺得他已經和對方家長處理完這件事了,不想再有其他動作,所以我也不想多講,勉強掛上電話後就開始規劃今天晚上要怎麼跟小彧教育這件事。在思考的過程中,我突然覺得老師的處理真的很重要,如果一開始老師就能和對方家長說清楚地話,我想對方應該也不致於這麼沒誠意吧!

      畢竟自己也是從事教職,我開始可以了解為什麼有些班級的家長老愛找麻煩(當然有些真的是機車兼惡魔),但一定也有家長是因為老師的處理方式不夠完整、圓融,才會產生衝突的吧!畢竟家長的年紀比這些年輕老師多了一些,工作經驗和人生歷練也豐富了一點,所以很容易就察覺事情的處理方法是否得當,也就容易對老師產生不滿或不信任了!

      我認為自己是很配合的好家長,但還是會對老師有些意見。所以自己未來回到職場後更要以此為借鏡,不管多小的事件都要謹慎處理,畢竟每個家長在乎的點不同,最好還是多了解家長的習性,做好完整的紀錄並有縝密的思考才不容易引起紛亂,帶班的日子也才容易減少衝突、多些愉快吧!

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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